下列有關律師與委託案件當事人之間的行為,何者違反律師之倫理規範?
A為使當事人掌握狀況,律師應將法律意見坦誠告知委任人
B律師對於受任事件代領、代收之財物,應即時交付委任人
C為讓當事人安心,律師就受任事件,可擔保將獲有利之結果正確答案
D在符合當事人之利益下,就案件有和解可能時,律師宜協力促成之
C正確答案
律師倫理規範明文禁止律師就受任事件對當事人擔保勝訴或有利結果,C 違反。
為什麼答案是 C
違反律師倫理規範!訴訟結果受法官心證、證據、法律適用等多重因素影響,律師不得擔保勝訴或有利結果,以免誤導當事人、破壞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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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律師倫理規範明文禁止律師就受任事件對當事人擔保勝訴或有利結果,C 違反。
看到「擔保有利結果」「保證勝訴」直接選,律師倫理鐵律!
逐選項分析
A✕
律師應秉持誠信,將法律意見(含不利分析)坦誠告知委任人,使其掌握訴訟風險,符合忠實義務。
B✕
律師代收代領之財物屬當事人所有,應即時交付,不得挪用或拖延,這是財產分離原則的基本要求。
C✓ 正確
違反律師倫理規範!訴訟結果受法官心證、證據、法律適用等多重因素影響,律師不得擔保勝訴或有利結果,以免誤導當事人、破壞司法公正。
D✕
在符合當事人利益前提下,和解能節省訟累、降低風險,律師協力促成和解符合專業倫理,並非違反規範。
律師對當事人的核心倫理義務
| 義務類型 | 內容 | 違反後果 | 本題對應 |
|---|
| 忠實告知 | 坦誠告知法律意見與風險 | 懲戒 | A ✓ |
| 財物分離 | 代收款項即時交付 | 懲戒+民事 | B ✓ |
| 禁止擔保結果 | 不得保證勝訴或有利結果 | 懲戒 | C ✗ 違反 |
| 促成和解 | 符合當事人利益下宜促成 | 無 | D ✓ |
C 用「為讓當事人安心」這種溫情包裝,看似貼心服務,實則違反律師倫理核心禁令。訴訟有不確定性,擔保結果等於欺罔當事人,也損及司法公信,考生切勿被「為當事人好」的說詞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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