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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0629單選題

衛生福利部對外發布某食品成分不符合法令之要求,籲請民眾勿購買食用。該食品製造業者認為該發布之訊息內容不實,損及商譽及影響銷售,欲請求救濟。下列救濟途徑何者正確?

A提起訴願
B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正確答案
C提起撤銷訴訟
D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政府發布不實資訊屬「事實行為」,非行政處分,只能走國賠求償。

為什麼答案是 B

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含事實行為),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權利(商譽、營業權)時,可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請求國賠。這是事實行為致損害的標準救濟途徑。

考點:訴願對象限處分考點:事實行為走國賠考點:撤銷訴訟限處分考點:課予義務訴訟類型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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