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學生因蹺課一次而被學校記大過,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學校於作成記大過處分前應給予該學生陳述意見機會
B該學生得提起行政訴訟
C記大過處分應符合比例原則正確答案
D該學生得依行政程序法,請求閱覽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相關會議紀錄
C正確答案
學校對學生之懲處行為屬公權力行使,無論是否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均須受實體法上比例原則之拘束。
逐選項解析
A學校於作成記大過處分前應給予該學生陳述意見機會行政程序法適用除外✕ 錯誤
依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第11款,學校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不適用行政程序法,故不強制適用該法第102條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B該學生得提起行政訴訟特別權力關係與行政爭訟✕ 易錯陷阱
本題為106年考題,依當時釋字第382號見解,記大過未改變中學生身分,不得提起行政訴訟。(註:108年釋字第784號已變更見解,各級學校學生權利受侵害皆可興訟,但依當時實務B為非)
D該學生得依行政程序法,請求閱覽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相關會議紀錄✕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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