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設施之設置管理有欠缺,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A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之設施
B臺灣電力公司設置管理之設施正確答案
C政府設置而委由民間代為管理之公共設施
D私人所有而由行政機關管理之供大眾通行之道路
B正確答案
國家賠償法第3條之公共設施須為公有或國家有管理權,台電為私法人,其設施不適用國賠,應依民法求償。
為什麼答案是 B
台電公司為私法人(國營事業),其設置管理之設施非國賠法第3條之公共設施,國家不負國賠責任。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家賠償法第3條之公共設施須為公有或國家有管理權,台電為私法人,其設施不適用國賠,應依民法求償。
秒解:抓「公共設施」要件,必須是「公有」或「國家有管理權」。台電是公司(私法人),其設施出問題走民法,不走國賠!
逐選項分析
A✕
106年時台鐵局為行政機關,其設施屬公有公共設施,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B✓ 正確
台電公司為私法人(國營事業),其設置管理之設施非國賠法第3條之公共設施,國家不負國賠責任。
C✕
政府設置委由民間代管,所有權仍屬政府,屬公共設施,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D✕
私人所有但由行政機關管理(如既成道路),實務認定具事實上管理權,屬公共設施,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公共設施國家賠償責任認定
| 設施類型 | 所有權/管理權狀態 | 是否適用國賠法第3條 |
|---|
| 行政機關設施 (如台鐵局) | 公有 | 是 |
| 國營事業設施 (如台電) | 私法人所有 | 否 (適用民法) |
| 政府設置民間代管 | 公有/民間代管 | 是 |
| 私人所有行政機關管理 | 私有/公權力管理 | 是 (如既成道路) |
考生易將「國營事業」誤認為「國家機關」。台電、中油等雖為國營,但組織形態為「公司」(私法人),其設施屬私法人所有,非國賠法第3條之「公共設施」,應依民法第191條等工作物責任求償。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