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與學員簽訂職業訓練行政契約書,約定由勞動力發展署負擔學員受訓期間之費用,惟學員如擅自退訓,應賠償相關之訓練費用。今有學員甲擅自退訓,但不賠償相關訓練費用新臺幣(下同)8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該行政契約中有甲自願接受執行之約定,勞動力發展署得以該行政契約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正確答案
B若該行政契約中有甲自願接受執行之約定,勞動力發展署得作成行政處分,命甲返還8萬元,並以該處分為執行名義強制執行
C若該行政契約中有甲自願接受執行之約定,勞動力發展署卻以甲為被告逕向行政法院起訴請求返還8萬元費用,屬欠缺權利保護之必要,法院應予駁回正確答案
D若該行政契約中未約定甲自願接受執行,勞動力發展署得作成行政處分,限期命甲返還該8萬元;甲逾期仍不履行,得依行政執行法移送強制執行
E若該行政契約中未約定甲自願接受執行,勞動力發展署得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取得勝訴判決後,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正確答案
A、C、E正確答案
命題時,行政契約有自願接受執行約定時可直接以契約聲請執行,無約定時須提一般給付訴訟,故官方答案A、C、E。現行法下A所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已改為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因此現行僅C、E。
為什麼答案是 A、C、E
命題時(舊法)為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聲請,與選項相符,敘述正確。現行法已將管轄法院修正為「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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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命題時,行政契約有自願接受執行約定時可直接以契約聲請執行,無約定時須提一般給付訴訟,故官方答案A、C、E。現行法下A所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已改為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因此現行僅C、E。
有約定自願執行→直接強制執行(免起訴);無約定→提一般給付訴訟。機關絕不能單方作成行政處分要錢。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命題時(舊法)為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聲請,與選項相符,敘述正確。現行法已將管轄法院修正為「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B✕ 陷阱
行政契約之給付義務,除法有明文外,行政機關不得單方作成行政處分命人民給付。且已有自願接受執行約定,逕以該契約為執行名義即可。敘述錯誤。
C✓ 正確
契約既已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機關已取得執行名義,無須再起訴。若逕行起訴,屬欠缺權利保護必要,法院應予駁回。敘述正確。
D✕ 陷阱
即使未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機關仍不得單方作成行政處分命人民返還,必須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敘述錯誤。
E✓ 正確
若未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機關須依行政訴訟法第8條提起一般給付訴訟,取得勝訴判決後,方能以該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敘述正確。
行政契約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途徑
| 情形 | 執行名義 | 機關應採取之途徑 | 得否作成行政處分 |
|---|
| 有約定自願接受執行 | 該行政契約 | 直接向行政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 否 |
| 未約定自願接受執行 | 勝訴之法院判決 | 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 否 |
考生常誤以為行政機關居於高權地位,隨時可作成行政處分命人民給付。實際上,在行政契約關係中,雙方處於對等地位,除法規另有特別明文授權外,機關不得單方以行政處分作為履約之手段。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