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國際法主體之敘述,何者錯誤?
A依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1條規定,組成國家之要素為固定之居民、一定界限之領土、政府、與他國交往之能力等四項要件
B梵蒂岡及巴勒斯坦目前皆為聯合國之觀察員,得參與聯合國大部分會議,但不具有投票權
C國際組織之集體措施違反國際法時,國際法院得經由被害國提起控訴,審理該國際組織之違法行為正確答案
D個人若觸犯違反人道罪、破壞和平罪、及滅絕種族罪等,可能受到國際刑事法院之追訴與審理
C正確答案
國際法院僅受理國家間爭端,無法審理國際組織,C 概念顛倒。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 ICJ 規約第34條,只有『國家』得為國際法院訴訟當事國,國際組織不能當被告,僅能請求諮詢意見,故本敘述錯誤,即題目要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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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際法院僅受理國家間爭端,無法審理國際組織,C 概念顛倒。
看到「國際法院審理國際組織」直接刪——ICJ 只收國家!
逐選項分析
A✕
蒙特維多公約第1條明定國家四要素:固定居民、一定領土、政府、與他國交往能力,為國際法通說,敘述正確。
B✕
梵蒂岡(教廷)與巴勒斯坦確為聯合國非會員觀察員,可出席大會與多數會議但無投票權,敘述正確。
C✓ 正確
依 ICJ 規約第34條,只有『國家』得為國際法院訴訟當事國,國際組織不能當被告,僅能請求諮詢意見,故本敘述錯誤,即題目要選的答案。
D✕
依羅馬規約,個人觸犯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得受國際刑事法院(ICC)管轄追訴,敘述正確。
國際司法機構管轄對象比較
| 機構 | 當事人 | 管轄內容 | 依據 |
|---|
| 國際法院 ICJ | 僅限國家 | 國家間爭端、諮詢意見 | ICJ 規約第34條 |
| 國際刑事法院 ICC | 個人 | 滅絕種族、危害人類、戰爭、侵略 | 羅馬規約 |
| WTO 爭端解決 | 會員(含關稅領域) | 貿易爭端 | DSU |
C 把 ICJ 管轄對象從「國家」偷換成「國際組織」。國際法院只有國家可當當事人,國際組織僅能請求諮詢意見而非被告;此為國際公法最經典陷阱,務必牢記「ICJ 只收國家、ICC 只收個人」。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