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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縣政府為防止已爆發之動物傳染病疫情繼續擴大,要求縣內所有動物養殖場之所有人應於30日內完成動物之疫苗注射,否則依法律規定予以處罰。關於縣政府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承上題,如動物養殖場所有人逾期未配合強制注射疫苗,縣政府於依法處罰並確定罰鍰額度時,下列何者非屬應列入考量之因素?
A動物養殖場所有人應受責難之程度
B逾期未完成疫苗注射所生之影響
C國家因未完成注射而節省之成本正確答案
D動物養殖場所有人因此所得之利益
C正確答案
行政罰法第18條列出罰鍰裁量4因素:責難程度、影響、所得利益、受處罰者資力,不包含國家節省之成本。
為什麼答案是 C
「國家節省之成本」並非行政罰法第18條列舉的考量因素。法條關心的是違規者責難、影響、所得利益及其資力,不涉及國家支出面向,故本題應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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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罰法第18條列出罰鍰裁量4因素:責難程度、影響、所得利益、受處罰者資力,不包含國家節省之成本。
背熟行政罰法第18條:責難+影響+利益+資力,四者以外都不是!
逐選項分析
A✕
「應受責難程度」是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明文的裁量因素,屬於主觀可歸責性的衡量,是裁量罰鍰額度的核心要素。
B✕
「所生之影響」即違反行政法義務行為所造成的客觀影響,是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明文列舉的裁量因素之一。
C✓ 正確
「國家節省之成本」並非行政罰法第18條列舉的考量因素。法條關心的是違規者責難、影響、所得利益及其資力,不涉及國家支出面向,故本題應選C。
D✕
「因違規所得利益」是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明文因素,甚至可作為加重處罰(超過法定最高額)的依據,以避免違規有利可圖。
行政罰法第18條 罰鍰裁量4因素
| 因素 | 性質 | 說明 | 本題對應 |
|---|
| 應受責難程度 | 主觀面 | 故意過失、可歸責程度 | A ✓ |
| 違規所生影響 | 客觀面 | 對法益損害範圍 | B ✓ |
| 因違規所得利益 | 利益面 | 可突破法定最高額 | D ✓ |
| 受處罰者資力 | 衡平面 | 避免過苛 | 未列入選項 |
| 國家節省成本 | — | 法條未規定 | C ✗ (答案) |
C選項乍看合理(國家因不必強制執行而省錢),但行政罰法第18條裁量因素是「針對違規者」的面向,不是「國家財政」面向。切勿自行擴張法定裁量因素,考選部最愛用似是而非的合理化說法當陷阱。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