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好友,二人喜飲酒。甲罹有心血管疾病,方接受治療出院,立刻約乙吃飯飲酒;乙明知甲罹有心血管疾病,但聽到有酒有肉,立刻答應赴約。席間,甲乙相互勸酒,好不快活。乙忽然有感而發,提到甲住院數日,未能飲酒,必然生不如死,應趁現在出院大口喝酒吃肉。甲深有同感,遂連續飲用烈酒數大杯,忽然倒地,送醫不治死亡。對於甲之猝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不成立犯罪正確答案
B乙成立加工自殺罪
C乙成立過失致死罪
D乙成立不作為傷害致死罪
答案與詳解
乙僅是勸酒助興,甲明知自己有心血管疾病仍自主決定大量飲酒,屬於被害人自己冒險行為,乙欠缺加工自殺、傷害或過失致死之主觀要件與客觀歸責,故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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