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3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109年以前舊制)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124單選題

甲乙素有仇隙。今冤家路窄,甲在藥房門口遇到乙,上前毆打乙;乙被毆傷無力招架,乃逃往機車停放處。乙騎上機車,立刻駛離,甲遂未追趕。不料乙過於急躁,在十字路口轉彎時自摔,倒在路中間,對向卡車煞車不及,直接輾壓過去,乙一命嗚呼。關於甲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傷害罪,因得主張信賴原則,毋庸對乙的死亡結果負責
B甲成立傷害罪,因客觀上,甲對乙的死亡結果,應無預見可能正確答案
C甲成立傷害致死罪,因甲的故意傷害行為,與乙的死亡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D甲成立傷害致死罪,因甲的故意傷害行為是危險前行為,所以對於乙的死亡結果有保證人地位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傷害行為結束後,乙自行騎車自摔遭卡車輾壓死亡,屬客觀不可預見之異常因果歷程,甲僅負傷害罪。

為什麼答案是 B

刑法第17條加重結果犯須「客觀能預見」。乙逃離後自摔再遭卡車輾壓,屬異常介入因素,超出一般人預見範圍,故甲不負傷害致死責任,僅成立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

考點:信賴原則誤用考點:加重結果犯預見可能性考點:客觀歸責中斷考點:保證人地位誤用
載入中…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