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屬公營事業之 A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定股份總數為 500 萬股,實際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300 萬股,經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00 萬股,保留 5 萬股由公司員工承購,除言明員工新股認購權利不得轉讓外,並限制員工承購之股份在 2 年內不得轉讓。以上敘述中,何者違反公司法之規定?
A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00 萬股
B保留 5 萬股由公司員工承購正確答案
C言明員工新股認購權利不得轉讓
D限制員工承購之股份在 2 年內不得轉讓
B正確答案
公司法規定非公營事業發行新股時,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 10%~15% 由員工承購。本題發行 100 萬股,依法應保留 10~15 萬股,僅保留 5 萬股違法。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營事業發行新股時,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 10% 至 15% 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本題發行新股 100 萬股,依法應保留 10 萬至 15 萬股,僅保留 5 萬股(5%)低於法定下限,故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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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司法規定非公營事業發行新股時,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 10%~15% 由員工承購。本題發行 100 萬股,依法應保留 10~15 萬股,僅保留 5 萬股違法。
發行新股 100 萬股,員工承購比例法定為 10%~15%(即 10~15 萬股),保留 5 萬股(5%)低於下限,故選項 B 違反規定。
逐選項分析
A✕
依公司法第 266 條規定,公司發行新股應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行之。本題章程所定股份總數 500 萬股,已發行 300 萬股,尚有 200 萬股未發行,董事會決議發行新股 100 萬股未逾越章程額度,程序完全合法。
B✓ 正確
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營事業發行新股時,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 10% 至 15% 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本題發行新股 100 萬股,依法應保留 10 萬至 15 萬股,僅保留 5 萬股(5%)低於法定下限,故違反規定。
C✕
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 4 項規定,新股認購權利除保留由員工承購者外,得與原有股份分離而獨立轉讓。依其反面解釋,保留由員工承購之新股認購權利「絕對不得轉讓」,故言明員工新股認購權利不得轉讓合法。
D✕ 陷阱
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 6 項規定,公司對員工承購之股份,得限制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其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年。本題限制員工承購之股份在 2 年內不得轉讓,剛好符合法定最長期限,故合法。
公司法第 267 條員工承購新股規定
| 項目 | 非公營事業 | 公營事業 | 轉讓限制 |
|---|
| 承購比例 | 應保留 10%~15% | 得保留不超過 10% | 無 |
| 認購權利 | 不得轉讓 | 不得轉讓 | 絕對禁止轉讓 |
| 實體股份 | 得限制轉讓 | 得限制轉讓 | 最長不得超過 2 年 |
考生常忽略非公營事業員工承購新股有「法定比例下限(10%)」,誤以為只要有保留即可。此外,極易混淆「認購權利」與「承購之股份」:認購權利是絕對不得轉讓,而承購後的實體股份則是公司得限制轉讓,但最長不得超過 2 年。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