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屬公營事業之 A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定股份總數為 500 萬股,實際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300 萬股,經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00 萬股,保留 5 萬股由公司員工承購,除言明員工新股認購權利不得轉讓外,並限制員工承購之股份在 2 年內不得轉讓。以上敘述中,何者違反公司法之規定?
A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00 萬股
B保留 5 萬股由公司員工承購正確答案
C言明員工新股認購權利不得轉讓
D限制員工承購之股份在 2 年內不得轉讓
答案與詳解
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營事業發行新股時,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 10% 至 15% 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本題發行新股 100 萬股,依法應保留 10 萬至 15 萬股,僅保留 5 萬股(5%)低於法定下限,故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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