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0448單選題

債權人甲聲請法院查封債務人乙所有之堆高機一台,法院交由乙保管,乙於查封期間將該堆高機讓與知情之丙,並與丙約定該堆高機無償借予乙使用,以占有改定之方式為交付。其後甲撤回執行,法院撤銷查封。如甲再聲請強制執行,經法院查封該堆高機,丙得循下列何種方式主張權利?

A聲明異議
B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C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正確答案
D丙為惡意,無救濟之權利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查封撤銷後,原查封期間相對無效的處分行為即治癒為有效。第三人取得所有權後,面對再次查封,得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排除執行。

為什麼答案是 C

查封期間的處分僅對債權人「相對無效」,當甲撤回執行、查封撤銷後,該處分即補正為完全有效,丙確定取得所有權。甲第二次查封時,丙已是合法所有權人,得依強執法第15條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排除執行。

考點:聲明異議考點:債務人異議之訴考點:第三人異議之訴考點:查封之相對無效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