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關有限公司之說明,何者正確?
A有限公司董事不得超過 5 人,常務董事不得超過 3 人
B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得隨時要求檢查公司財務及帳冊正確答案
C有限公司不得以章程訂定,按其出資額多寡分配表決權數
D有限公司股東之出資額轉讓時,其他股東有優先受讓權,若其他股東拒絕受讓,則應由公司收回辦理減資
B正確答案
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有監察權,可隨時檢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隨時向執行業務股東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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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有監察權,可隨時檢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
抓「不執行業務股東=監察人角色」→ 有檢查權,選 B。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有限公司董事為 1-3 人,不是 5 人;且有限公司無「常務董事」設計,常務董事是股份有限公司才有的制度。此為層級混淆陷阱。
B✓ 正確
依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隨時向執行業務股東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
C✕
有限公司原則上每一股東不分出資多寡,均有一表決權;但得以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所以「不得以章程訂定」錯誤。
D✕ 陷阱
有限公司股東轉讓出資,須經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不同意之股東有優先受讓權,如不承受則視為同意轉讓。非減資程序。
有限公司 vs 股份有限公司 速記
| 比較項目 |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 董事人數 | 1-3 人 | 至少 3 人 |
| 常務董事 | 無此制度 | 得設置 |
| 監察人 | 由不執行業務股東行使 | 設監察人 |
| 表決權 | 原則一人一權,章程可按出資 | 原則按股份數 |
| 出資轉讓 | 需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 原則自由轉讓 |
有限公司是閉鎖型組織,制度比股份有限公司精簡。不執行業務的股東因為沒參與經營,法律給他監督權:可以隨時查帳、檢查財務,不用等股東會才能監察。考選部常拿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架構(像常務董事)來混淆,但有限公司根本沒這些。另外出資轉讓也是陷阱:有限公司強調人合性,轉讓要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別跟優先受讓權搞混。判斷關鍵:看到「不執行業務股東」就想「監察權隨時行使」;看到「閉鎖」就想「出資轉讓門檻高」。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