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外國股份有限公司以開發其位於南太平洋之觀光果園為業,欲在其山坡地上種植高經濟價值之茶葉。為了籌措資金,甲公司來臺募集資金,將該筆土地單位化、細小化切割成數等分,並向臺灣有意之投資人透露公司計劃,並表示未來茶葉之獲利可觀,投資人只要購買小單位之土地與簽訂服務契約,甲公司將負責所有茶葉種植、管理及銷售,於獲利時可共同分享利益。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公司販賣土地持分為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募集有價證券須經主管機關核准方得為之
B甲公司販賣土地持分與服務契約為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募集資金須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方得為之正確答案
C甲公司販賣土地持分與服務契約,非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甲公司無須向主管機關為任何行為
D甲公司販賣土地持分非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但仍須向證券主管機關為申報後方得為之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