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公司持有 A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十,並當選為 A 公司董事。倘 A、B 兩家公司擬進行合併,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合併案應由董事會作成合併契約,提出於股東會,經特別決議後為之
B合併影響股東甚大,故合併契約書應於股東會開會前與開會通知一併寄發股東
C合併案經股東會通過後,不同意合併之股東,可行使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要求公司以公平價格買回其股份
D依企業併購法之規定,B 公司於 A 公司董事會與股東會決議合併案時,應迴避不得行使表決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規定,公司持有其他參加合併公司之股份或當選其董事者,就合併事項為決議時「得行使表決權」,明文排除利益迴避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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