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04 年第 17 題單選題甲向乙保險人投保傷害保險時,其職業原為售貨員。嗣後甲考取警察特考,即辭去原職,經分發為刑事警察。試問甲於通知保險人乙後,乙有何權利得向甲主張?A乙得解除契約B乙得撤銷契約C乙得提議另定保險費或終止契約正確答案D乙得請求減少保險金額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