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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218單選題

下列何種情形,使用借貸之貸與人得終止契約?

A貸與人因可預知之情事,自己需用借用物者
B借用人未違反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使用借用物
C借用人死亡正確答案
D借用人受監護宣告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使用借貸貸與人得終止契約的法定事由:借用人死亡(民法第472條),為最具代表性的終止原因。

為什麼答案是 C

民法第472條明定借用人死亡為貸與人得終止使用借貸契約之法定事由,因使用借貸具人身信賴性,借用人死亡後信賴基礎消滅,貸與人自得終止。

考點:終止條件限制考點:使用方法違反考點:借用人死亡考點:監護宣告效果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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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