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2 年第 12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為定著物?
A根深蒂固的百年老樹
B臨時鋪設之輕便軌道
C貨櫃屋
D屋頂尚未完工之房屋,但已足避風雨且達經濟上使用目的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定著物須固定於土地且達獨立使用目的;未完工房屋只要能避風雨、達經濟目的即成立定著物
為什麼答案是 D
屋頂尚未完工之房屋,只要已足以避風雨且達到經濟上使用目的,依司法實務見解即成立定著物(不動產),不以完全完工為必要,此為本題正解。
考點:天然生長vs定著物考點:臨時性不構成定著物考點:可移動性排除定著物考點:未完工房屋仍為定著物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定著物須固定於土地且達獨立使用目的;未完工房屋只要能避風雨、達經濟目的即成立定著物
定著物三要件:固定於土地+非短暫+達使用目的。D的屋頂未完工房屋已能避風雨、達經濟目的,符合司法實務見解,直選D。
逐選項分析
A天然生長vs定著物✕ 陷阱
百年老樹屬天然生長之樹木,為土地的「天然孳息」來源,依民法第66條第2項,未與土地分離前視為土地的一部分,並非獨立的定著物。
B臨時性不構成定著物✕
臨時鋪設之輕便軌道具有臨時性、可移動性,缺乏「繼續固定於土地」的要件,實務上不認定為定著物,屬動產。
C可移動性排除定著物✕ 陷阱
貨櫃屋通常僅置於地面,未經基礎工程與土地緊密固定,可整體搬移,缺乏定著於土地之特性,實務多認定為動產而非定著物。
D未完工房屋仍為定著物✓ 正確
屋頂尚未完工之房屋,只要已足以避風雨且達到經濟上使用目的,依司法實務見解即成立定著物(不動產),不以完全完工為必要,此為本題正解。
定著物認定比較表
| 類型 | 是否定著物 | 關鍵理由 |
|---|
| 百年老樹 | ❌ 否 | 土地天然附著物,視為土地一部分 |
| 臨時輕便軌道 | ❌ 否 | 臨時性、可移動,無繼續固定性 |
| 貨櫃屋 | ❌ 否(一般見解) | 未與土地緊密固定,可整體移動 |
| 未完工但能避風雨之房屋 | ✅ 是 | 已達經濟目的,不以完工為必要 |
考生常誤以為「房屋必須完工才算定著物」,或誤將「根深蒂固的大樹」認定為定著物。實務上大樹是土地的天然附著物(視為土地一部分),而房屋只要已足避風雨、達經濟目的,即使屋頂未完工,仍成立定著物。貨櫃屋外觀像房屋但可整體移動,也是常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