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2 年第 21 題單選題
行政程序法第 7 條規定:「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係表徵何種原則之內涵?
A明確性原則
B比例原則正確答案
C平等原則
D權力分立原則
B正確答案
行政程序法第7條「選擇損害最少之方法」,是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的核心表現。
為什麼答案是 B
比例原則包含適當性、必要性(最小侵害)、狹義比例性三子原則;第7條所示「損害最少者」正是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的直接文字呈現。
考點:明確性原則考點:比例原則/必要性考點:平等原則考點:權力分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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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程序法第7條「選擇損害最少之方法」,是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的核心表現。
看到「多種方法中選損害最少者」→ 直覺連結比例原則之「必要性」子原則,秒選B。
逐選項分析
A明確性原則✕
明確性原則要求行政行為內容須清晰、可預期,與「選擇損害最少方法」無關。
B比例原則/必要性✓ 正確
比例原則包含適當性、必要性(最小侵害)、狹義比例性三子原則;第7條所示「損害最少者」正是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的直接文字呈現。
C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強調相同情況相同對待、不同情況不同對待,與手段選擇之損害最小化無關。
D權力分立原則✕
權力分立原則涉及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工制衡,非關行政手段選擇之比例性要求。
比例原則三子原則速覽(行政程序法第7條)
| 子原則 | 別稱 | 核心問題 | 法條對應 |
|---|
| 適當性原則 | 合目的性 | 手段能否達成目的? | 第7條前段(隱含) |
| 必要性原則 | 最小侵害原則 | 有無損害更少的替代方案? | 第7條明文:選損害最少者 |
| 狹義比例原則 | 衡量性/相當性 | 手段與目的利益是否相稱? | 第7條整體精神 |
考生易把「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混淆:平等原則強調「人與人之間的一致對待」,比例原則強調「目的與手段之間的輕重拿捏」。題幹關鍵字是「損害最少」,指向手段選擇,而非對象差別,務必抓住此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