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2 年第 15 題單選題
關於結婚之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A關於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B結婚,應以書面為之
C6 親等旁系姻親,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正確答案
D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
C正確答案
結婚限制考點:直系姻親終身禁婚、書面要式、旁系姻親5親等以內輩分不同禁婚、撤銷不溯及既往
為什麼答案是 C
民法第983條規定旁系姻親禁婚範圍為「5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而非「6親等」,選項數字有誤,為本題錯誤敘述。
考點:直系姻親禁婚考點:結婚要式性考點:旁系姻親禁婚考點:撤銷不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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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結婚限制考點:直系姻親終身禁婚、書面要式、旁系姻親5親等以內輩分不同禁婚、撤銷不溯及既往
C選項說「6親等」旁系姻親禁婚,現行民法第983條規定是「5親等以內」,數字不符即為錯誤答案
逐選項分析
A直系姻親禁婚✕
民法第983條規定,直系姻親禁止結婚,且姻親關係消滅後仍適用,例如離婚後前配偶之父母仍不得結婚,敘述正確。
B結婚要式性✕
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書面要式正確。
C旁系姻親禁婚✓ 正確
民法第983條規定旁系姻親禁婚範圍為「5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而非「6親等」,選項數字有誤,為本題錯誤敘述。
D撤銷不溯及✕
民法第989條規定,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與離婚效力相同,均採向後失效,敘述正確。
民法結婚限制重點整理
| 規定重點 | 法條依據 | 關鍵數字/要件 |
|---|
| 直系血親禁婚 | 民法第983條 | 無親等限制,絕對禁止 |
| 直系姻親禁婚 | 民法第983條 | 姻親關係消滅後仍適用 |
| 旁系血親禁婚 | 民法第983條 | 6親等以內禁婚 |
| 旁系姻親禁婚 | 民法第983條 | 5親等以內且輩分不同者禁婚 |
| 結婚要式 | 民法第982條 | 書面+2位證人+戶政登記 |
| 撤銷效力 | 民法第989條 | 不溯及既往(向後失效) |
本題陷阱在於將「旁系姻親5親等以內」誤寫為「6親等」,考生若未精確記憶旁系血親與旁系姻親的親等限制數字差異(前者6親等、後者5親等),極易被混淆而選錯。命題者刻意用接近的數字製造混淆,務必分開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