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3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109年以前舊制)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1050單選題

有關證據性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鑑定為人的證據方法,鑑定人到庭應具結,並接受詰問
B警察製作之刑事現場勘察報告,其證據性質為書證,以提示作為調查方式正確答案
C鑑定證人本質上是證人,具有不可代替性,應適用證人之調查程序
D共同被告本質上為證人,得為程序分離,並依人證之方式為調查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書證的法定調查方式為「宣讀或告以要旨」,物證的調查方式才是「提示」,選項將書證與物證的調查方式混淆。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刑事訴訟法第165條,書證的法定調查方式為「宣讀或告以要旨」;而「提示並使其辨認」是同法第164條規定的「物證」調查方式。本選項將書證的調查方式誤植為提示,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考點:鑑定人調查程序考點:書證調查方式考點:鑑定證人本質考點:共同被告調查
載入中…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