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行為依行為時之法律成立犯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審理結果認定犯行明確,但審判中該犯罪所適用之刑法規定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且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依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院應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302 條第 4 款規定,判決免訴正確答案
B法院應先依刑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為新舊法比較,再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302 條第 4 款規定,判決免訴
C法院應先依刑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為新舊法比較,再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301 條規定,判決無罪
D法院應先依刑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為新舊法比較,再依刑事訴訟法第 300 條規定變更起訴法條,並判決免刑
A正確答案
大法庭裁定:刑罰法規經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失效者,屬「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應逕依刑訴§302④免訴,毋庸再為新舊法比較。
為什麼答案是 A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826號大法庭裁定明示:刑罰法規經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並自公布日失效,即屬刑訴§302④「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法院應逕為免訴判決,無庸再依刑法§2Ⅰ為新舊法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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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大法庭裁定:刑罰法規經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失效者,屬「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應逕依刑訴§302④免訴,毋庸再為新舊法比較。
違憲失效=法律廢止其刑罰→直接免訴,不用繞刑法§2Ⅰ比較。記口訣:「違憲等於廢止,直接免訴」。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826號大法庭裁定明示:刑罰法規經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並自公布日失效,即屬刑訴§302④「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法院應逕為免訴判決,無庸再依刑法§2Ⅰ為新舊法比較。
B✕ 陷阱
多此一舉。違憲宣告失效後,該刑罰規定已「不存在」,根本沒有新舊法可比較。大法庭明確排除刑法§2Ⅰ的適用,直接進入刑訴§302④免訴即可。
C✕
行為時法律成立犯罪,屬於「法律廢止」而非「行為不罰」,應下免訴判決(§302④)而非無罪判決(§301)。兩者法律效果與既判力範圍不同,考試最愛混淆。
D✕
§300變更起訴法條是事實同一但罪名不同時使用,本題是刑罰法規違憲失效,與變更法條無關;且既已失效也無從判處免刑(免刑仍屬有罪判決)。
刑訴判決類型對照
| 情形 | 法條 | 判決 | 既判力 |
|---|
| 行為不罰/證據不足 | §301 | 無罪 | 有 |
| 時效完成/大赦/廢止刑罰/曾判決確定 | §302 | 免訴 | 有 |
| 起訴程序違背規定 | §303 | 不受理 | 無 |
| 刑罰違憲失效(本題) | §302④ | 免訴 | 有 |
考生最易誤以為違憲失效也要走刑法§2Ⅰ新舊法比較(B選項陷阱),或誤選無罪(C選項)。但大法庭明確指出:違憲失效即屬『廢止刑罰』,直接適用§302④免訴,既不必比較新舊法,也不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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