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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10 年第 36 題單選題考點:更審與前審考點:偵查羈押非前審

關於法官依法應自行迴避,依現行規定及實務見解,下列何者正確?

A法官甲曾參與第二審判決,經上級審發回後,再行參與更審判決
B法官乙辦理檢察官於偵查中羈押被告之聲請案件,嗣該被告經提起公訴,仍由乙受理正確答案
C法官丁僅行準備程序,未及審判,即遷調為第二審法官,該案嗣由其他法官判決被告有罪。被告上訴後,仍分由丁受理
D第三審法官戊撤銷第二審判決,發回更審,又因遷調為第二審審判長,再參與該案件在第二審更審之審判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偵查中審查羈押聲請不是本案「前審之裁判」,乙受理起訴後的本案無須自行迴避,故答案為B。

逐選項解析

A法官甲曾參與第二審判決,經上級審發回後,再行參與更審判決更審與前審✕ 易錯陷阱
甲曾參與第二審判決,發回後又參與更審判決,涉及第17條第8款「前審」的範圍。發回前後的判決屬同一審級,是否仍構成應迴避事由,實務有爭議。依命題意旨,本選項不是正確答案。
B法官乙辦理檢察官於偵查中羈押被告之聲請案件,嗣該被告經提起公訴,仍由乙受理偵查羈押非前審✓ 正確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偵查中審查檢察官羈押聲請,只是判斷強制處分是否必要,不是本案審級的「前審之裁判」。乙不構成第17條第8款事由,無須自行迴避,起訴後仍由乙受理並不違法,故為本題答案。
C法官丁僅行準備程序,未及審判,即遷調為第二審法官,該案嗣由其他法官判決被告有罪。被告上訴後,仍分由丁受理✕ 易錯陷阱
D第三審法官戊撤銷第二審判決,發回更審,又因遷調為第二審審判長,再參與該案件在第二審更審之審判✕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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