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經高等法院判決論處強盜罪刑,甲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因認甲並非依據卷內證據具體指摘原判決有何違背法令,而以上訴不合法定程式為由,判決駁回上訴確定。甲主張原確定判決不傳喚其聲請之有利證人乙到庭作證,且未敘明理由,致事實認定錯誤而影響判決結果。關於甲得請求救濟之途徑,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甲得向最高法院聲請再審
B甲得向高等法院聲請停止刑罰之執行
C甲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正確答案
D甲得向高等法院聲明疑義
答案與詳解
原確定判決不傳喚證人且未敘明理由,屬應調查之證據未調查及判決理由不備,為審判違背法令,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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