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甲涉嫌殺人,檢、辯雙方聲請傳喚之所有證人皆於第一審法院之審判期日出庭,但甲未到場,法院仍進行審判程序對證人進行交互詰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審判期日,被告已受合法通知無故不到庭者,得進行審判正確答案
B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C被告如因心神喪失不能到庭,且顯有應諭知免刑之情形時,仍得進行審判程序
D被告如因疾病不能到庭,且顯有應諭知無罪之情形時,仍得進行審判程序
答案與詳解
被告涉嫌殺人屬重罪,無刑事訴訟法第306條(應科拘役、罰金或免刑、無罪)逕行判決之適用,故不到庭不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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