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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6 年第 30 題單選題

甲之女與乙之子結婚,則甲與乙之親屬關係為何?

A旁系血親
B旁系姻親
C直系姻親
D無親屬關係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親家之間(甲乙)在民法上無親屬關係,僅是俗稱的『姻親家長』,但法律不認定。

為什麼答案是 D

民法第969條姻親限於三類: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配偶之血親之配偶。甲乙為『血親之配偶之血親』(俗稱親家),不在法定姻親範圍,故無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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