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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617單選題

甲在乙所經營之超級市場試吃 A 牌的豆干,深覺美味可口,因此向乙購買一包 A 牌豆干,乙於表示承諾之同時,收受甲所給付之新臺幣 100 元價金,惟乙卻交付予甲一包 B 牌豆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間之買賣契約不成立
B乙得撤銷買賣契約
C甲除得保有該包 B 牌豆干外,尚得向乙請求交付一包 A 牌豆干
D甲得向乙請求交付一包 A 牌豆干,惟應將該包 B 牌豆干返還予乙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買賣契約已成立,乙交付B牌屬不完全給付,甲得請求交付A牌並返還B牌豆干。

為什麼答案是 D

契約有效成立,乙負有交付A牌豆干之給付義務,甲得本於買賣契約請求履行;而B牌豆干甲無受領權,依不當得利規定應返還予乙。此為最完整且正確之權義處理。

考點:契約成立要件考點:意思表示vs給付錯誤考點:不當得利考點:給付請求權+返還義務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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