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為珠寶公司同事,相約竊取公司保險櫃內的鑽石。甲負責偷取,乙、丙在外接應。得手後,於離去時被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丙應成立竊盜罪之「共謀」共同正犯正確答案
B因甲已經著手實行,與乙、丙成立共同正犯
C甲、乙、丙成立共同竊盜未遂罪正確答案
D甲、乙、丙成立結夥三人加重竊盜罪
E乙、丙未出現在犯罪現場,不成立犯罪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乙、丙在外接應,屬於分擔犯罪之實行行為,應成立「實行共同正犯」,而非僅參與謀議之「共謀共同正犯」。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應選答案。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