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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0634單選題

甲持拾獲之金融卡,盜領被害人之存款,全程經監視器錄影存證,檢察官將錄影光碟作為起訴之證據,法院定期勘驗光碟,經通知被告、辯護人均未到場,法院將光碟之畫面停格列印,附於勘驗筆錄,審判期日未再勘驗光碟,僅向被告提示勘驗筆錄及列印之畫面,並告以要旨後,採為論罪之依據。就法院調查證據之適法性而言,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光碟未經於審判期日當庭勘驗、播放,法院調查證據之程序違法,構成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未予調查之違法,法院採為論罪之依據,判決違背法令
B光碟中之畫面業經法院實施勘驗,製成勘驗筆錄,並將畫面停格列印附卷,則該筆錄已屬書證,法院依書證之調查程序,就該筆錄內容向被告宣讀或告以要旨後,採為論罪之依據,判決並不違法正確答案
C金融機構之監視錄影光碟,係違法取得之證據,侵犯被告之隱私權,自無證據能力,法院勘驗光碟所取得之畫面與勘驗筆錄,屬毒樹果實,自亦無證據能力,法院採為論罪之依據,判決違背法令
D金融機構之監視錄影光碟,全憑機械力拍攝,並非人之見聞,容易造假,自無證據能力。法院勘驗後作成勘驗筆錄,並非原始證據,縱經勘驗亦無法使無證據能力之證據變成有證據能力,法院採為論罪之依據,判決違背法令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光碟經法院勘驗並製成筆錄後,該筆錄即為書證,審判期日依書證程序提示告以要旨即屬合法調查。

為什麼答案是 B

最高法院實務見解:勘驗筆錄連同停格列印畫面屬書證性質,依書證調查程序向被告宣讀或告以要旨後採為證據,程序合法。

考點:勘驗筆錄已足考點:勘驗筆錄=書證考點:監視器合法蒐證考點:機械紀錄有證據力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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