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53單選題

甲男、乙女婚後育有一子丙,因個性不合經常爭吵,遂協議離婚。乙前往旅遊散心途中,遇見丁男並辦理結婚登記,因丁十分喜愛丙,乃收養丙為養子。請問丙之生活扶養費用,應由何人負擔?

A丁單獨負擔
B甲、乙共同負擔
C乙、丁共同負擔正確答案
D甲、乙與丁共同負擔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收養成立後,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期間停止(民法第1077條);但本題乙為再婚方並與配偶丁共同生活,且依民法第1074條夫妻收養他方子女之情形,丙與生母乙之親子關係不停止,僅生父甲之親子效力停止。故丙之扶養費用由生母乙與養父丁共同負擔,選C。

為什麼答案是 C

乙為丙之生母,因其為養父丁之配偶,屬「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之情形,乙與丙之親子關係不停止(民法第1077條第2項但書),乙仍負扶養義務;丁為養父,依擬制親子關係負扶養義務。生父甲之親子效力停止而免義務。故由乙、丁共同負擔,正確。

考點:養父扶養義務考點:離婚後生父母扶養考點:生母+養父共同扶養考點:本生父親子效力停止
載入中…

想練更多民法、行政程序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