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5 年第 41 題單選題
關於法規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牴觸憲法者,效力未定
B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人民之權利者,效力未定
C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雖未生效但仍得拘束下級公務員
D其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法規命令無效事由依行政程序法明文規定,一部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除非除去後顯失規範目的才全部無效。
為什麼答案是 D
法規命令一部分無效,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後,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則全部無效。此為行政程序法明文規定,敘述完整正確。
考點:法規命令無效事由考點:無授權剝奪人民權利考點:法規命令生效要件考點:一部無效全部無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法規命令無效事由依行政程序法明文規定,一部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除非除去後顯失規範目的才全部無效。
選D:一部無效→其他部分仍有效;但除去後「顯失規範目的」→全部無效。此為一般法律原則在法規命令的明文化,最完整且正確。
逐選項分析
A法規命令無效事由✕ 陷阱
法規命令牴觸憲法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應為「無效」,而非「效力未定」。效力未定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此為常見名詞混淆陷阱。
B無授權剝奪人民權利✕ 陷阱
無法律授權而剝奪人民權利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亦屬「無效」,而非「效力未定」。效力未定通常用於私法行為,不適用於此情形。
C法規命令生效要件✕
依行政程序法,法規命令訂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尚未生效,未生效的命令自然不得拘束任何人,包括下級公務員,敘述錯誤。
D一部無效全部無效✓ 正確
法規命令一部分無效,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後,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則全部無效。此為行政程序法明文規定,敘述完整正確。
法規命令各種瑕疵之效力比較
| 瑕疵情形 | 法律效果 | 說明 |
|---|
| 牴觸憲法 | 無效 | 非效力未定,直接無效 |
| 無法律授權而剝奪人民權利 | 無效 | 非效力未定,直接無效 |
| 應核准而未核准 | 未生效(非無效) | 補辦核准後可生效,不得拘束任何人 |
| 一部分無效 | 其他部分仍有效 | 除去後顯失規範目的則全部無效 |
選項A、B將「無效」偷換為「效力未定」,是本題最大陷阱。「效力未定」為私法概念(如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法律行為),法規命令牴觸憲法或無授權剝奪人民權利,依行政程序法明文規定直接「無效」,兩者法律效果截然不同,切勿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