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5 年第 39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實務上肯認「行政契約」之類型?
A因政府辦理學生就學貸款審核後,貸款銀行與人民成立之契約正確答案
B醫療院所與健保署成立之全民健保契約
C稅務法制上稅捐機關與企業間成立之欠稅額推定和解契約
D醫學院公費學生與主管機關締結一定服務期限之契約
A正確答案
行政契約須雙方均具公法地位或契約內容涉公法關係;學生就學貸款係銀行(私法人)與人民間之私法金錢借貸,非行政契約。
為什麼答案是 A
政府雖辦理就學貸款審核,但實際貸款契約係由銀行(私法人)與學生(人民)締結,屬私法上之消費借貸契約,非行政契約。實務上不認此類型為行政契約,故本選項為正解(即題目所問「非屬行政契約」之答案)。
考點:私法契約vs行政契約考點:健保特約=行政契約考點:行政和解契約考點:公費生服務契約=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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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契約須雙方均具公法地位或契約內容涉公法關係;學生就學貸款係銀行(私法人)與人民間之私法金錢借貸,非行政契約。
題問「非屬行政契約」→找純私法關係。貸款銀行非行政機關,與人民間貸款屬私法契約,直接選A。
逐選項分析
A私法契約vs行政契約✓ 正確
政府雖辦理就學貸款審核,但實際貸款契約係由銀行(私法人)與學生(人民)締結,屬私法上之消費借貸契約,非行政契約。實務上不認此類型為行政契約,故本選項為正解(即題目所問「非屬行政契約」之答案)。
B健保特約=行政契約✕
醫療院所與健保署(行政機關)締結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契約,涉及公法上之保險給付關係,實務及學說均認定為行政契約類型之一。
C行政和解契約✕
稅捐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136條,得就稅捐事項與企業成立和解契約,推定欠稅額以終結爭議,實務上肯認此為行政契約。
D公費生服務契約=行政契約✕
醫學院公費學生與主管機關(行政機關)締結一定服務期限之契約,係以公法上義務為內容,實務及司法院解釋均肯認屬行政契約。
行政契約常見類型整理
| 類型 | 當事人 | 是否行政契約 | 依據/說明 |
|---|
| 健保特約契約 | 健保署 vs 醫療院所 | ✅ 是 | 涉公法保險給付關係 |
| 稅捐和解契約 | 稅捐機關 vs 企業 | ✅ 是 | 行政程序法第136條 |
| 公費生服務契約 | 主管機關 vs 公費學生 | ✅ 是 | 司法院實務肯認 |
| 就學貸款契約 | 銀行(私法人)vs 學生 | ❌ 否 | 純私法消費借貸,政府僅審核 |
「政府辦理審核」容易讓考生誤以為整體就學貸款程序均為行政行為,但關鍵在於實際貸款契約的締約雙方——銀行是私法人,非行政機關,其與學生間的貸款屬私法消費借貸,與政府是否參與審核無涉,切勿因政府介入審核即認定為行政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