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5 年第 17 題單選題
有關繼承人特留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B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C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正確答案
D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C正確答案
特留分依繼承人身份不同,分為應繼分1/2或1/3兩種;兄弟姊妹特留分為應繼分1/3,非1/2,故C有誤。
為什麼答案是 C
兄弟姊妹之特留分依民法第1223條為其應繼分1/3,非1/2,故本選項敘述有誤,為本題應選答案。
考點:配偶特留分考點:父母特留分考點:兄弟姊妹特留分考點:祖父母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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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特留分依繼承人身份不同,分為應繼分1/2或1/3兩種;兄弟姊妹特留分為應繼分1/3,非1/2,故C有誤。
記口訣: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1/2;兄弟姊妹、祖父母→1/3。C說兄弟姊妹是1/2,直接選C。
逐選項分析
A配偶特留分✕
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符合民法第1223條規定,敘述正確。
B父母特留分✕
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符合民法第1223條規定,敘述正確。
C兄弟姊妹特留分✓ 正確
兄弟姊妹之特留分依民法第1223條為其應繼分1/3,非1/2,故本選項敘述有誤,為本題應選答案。
D祖父母特留分✕
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符合民法第1223條規定,敘述正確。
各繼承人特留分一覽(民法第1223條)
| 繼承人身份 | 特留分比例(占應繼分) | 記憶分組 |
|---|
| 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等) | 應繼分 1/2 | 1/2 組 |
| 配偶 | 應繼分 1/2 | 1/2 組 |
| 父母 | 應繼分 1/2 | 1/2 組 |
| 兄弟姊妹 | 應繼分 1/3 | 1/3 組 |
| 祖父母 | 應繼分 1/3 | 1/3 組 |
考生容易把「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誤記為1/2,原因是與配偶、父母放在同一題中對比,產生「一視同仁」的錯覺。實際上兄弟姊妹與祖父母同屬1/3組,必須特別記憶。建議以「親疏遠近」邏輯輔助:血緣或法律連結較遠者(旁系/祖輩)特留分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