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民法、行政程序法105 年第 42 題單選題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人民之陳情無具體內容,行政機關仍應指派人員迅速、確實處理之
B行政指導之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時,雖得執行,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
C氣象局雖無過失,發布失準之天氣預報,致生人民經濟上損失,依法可請求國家賠償
D主管機關變更都市計畫,如未直接限制一定區域內人民之權利,人民不得對之提起行政訴訟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都市計畫變更若未直接限制特定區域人民權利,不構成行政處分,人民不得提起行政訴訟撤銷;本題考行政程序法指導、陳情、國賠及行政訴訟要件。
為什麼答案是 D
都市計畫變更屬一般性計畫行為(法規性質),若未直接限制特定區域一定人民之權利,即非行政處分,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人民無從以撤銷訴訟對之提起行政訴訟,敘述正確。
考點:陳情處理義務考點:行政指導停止義務考點:國賠過失要件考點:都市計畫可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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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都市計畫變更若未直接限制特定區域人民權利,不構成行政處分,人民不得提起行政訴訟撤銷;本題考行政程序法指導、陳情、國賠及行政訴訟要件。
逐一排除:A違反行政程序法(無具體內容可不受理)、B行政指導明確拒絕即應停止、C無過失不符國賠要件,D為正解。
逐選項分析
A陳情處理義務✕ 陷阱
行政程序法第173條規定,陳情無具體內容或其內容顯係濫用陳情程序者,行政機關得不予處理,並非仍須指派人員迅速確實處理,故敘述有誤。
B行政指導停止義務✕
行政程序法第167條規定,行政指導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選項說「雖得執行」明顯錯誤,應立即停止。
C國賠過失要件✕ 陷阱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須有「故意或過失」方負賠償責任;氣象預報如屬預測性事務且無過失,不符國賠要件,人民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D都市計畫可訴性✓ 正確
都市計畫變更屬一般性計畫行為(法規性質),若未直接限制特定區域一定人民之權利,即非行政處分,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人民無從以撤銷訴訟對之提起行政訴訟,敘述正確。
行政指導 vs 陳情 vs 國賠 重點比較
| 制度 | 關鍵要件 | 常考地雷 |
|---|
| 行政指導 | 相對人明確拒絕→立即停止,不得為不利處置 | 不得強制執行 |
| 陳情 | 無具體內容或濫用→得不予處理 | 非所有陳情均須受理 |
| 國家賠償 | 公務員故意或過失,方負責任 | 無過失=不賠 |
| 都市計畫訴訟 | 直接限制特定人民權利方可訴 | 一般計畫=非行政處分 |
B選項「雖得執行」是最大陷阱:行政指導本質為非強制性,相對人明確拒絕後機關即應停止,選項將「不得執行」顛倒為「得執行」;C選項混淆「無過失仍可請求國賠」,但現行國賠法以過失為基本要件,容易讓考生誤以為損失即可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