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營養師食品衛生與安全110 年第 3 題單選題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食品製造業者所建立之相關紀錄、文件及電子檔案或資料庫,至少應保存多少時間?
D正確答案
食品GHP準則明定,食品業者建立之相關紀錄、文件及電子檔案或資料庫,至少應保存5年。
為什麼答案是 D
完全正確!相關紀錄、文件及電子檔案或資料庫至少應保存5年。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食品GHP準則明定,食品業者建立之相關紀錄、文件及電子檔案或資料庫,至少應保存5年。
看到「食品GHP紀錄保存」,直接秒選「5年」!食品安全追溯需要較長期間,半年、1年、3年都太短。
逐選項分析
A✕
保存半年時間過短,無法有效應對食品中毒或安全事件之長期追溯需求,不符合法規要求。
B✕
1年通常為某些短期紀錄或健康檢查頻率,並非食品GHP準則所規定之文件與檔案保存期限。
C✕
3年常見於部分稅務或一般商業紀錄,但食品GHP為確保食安追溯完整性,明定保存期限需更長。
D✓ 正確
完全正確!相關紀錄、文件及電子檔案或資料庫至少應保存5年。
食品與相關法規常見紀錄保存期限
| 法規/項目 | 保存期限 | 備註 |
|---|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 | 至少 5 年 | 含紀錄、文件、電子檔案 |
| 商業會計法 (會計憑證) | 至少 5 年 | 會計帳簿則為 10 年 |
| 勞動基準法 (工資清冊) | 至少 5 年 | 出勤紀錄亦保存 5 年 |
考生易將「5年」與其他短期期限(如健康檢查每年1次、某些短期保存1年)混淆。請死記食品GHP的紀錄、文件與電子檔案保存期限一律為「至少5年」,以利食安事件發生時能進行長期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