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751單選題

關於權利之行使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在原告甲基於價金債權訴請判命被告乙償還價金50萬元之本案訴訟程序上,如乙有意對甲主張借款債權50萬元並據此提出抵銷之抗辯時,得以反訴之方式聲明求受訴法院判決:准乙之50萬元借款債權與甲之50萬元價金債權相抵銷
B不定期限租賃A地之出租人甲有意對承租人乙請求增加給付租金時,得向乙寄發存證信函載明:台端承租A地後,土地市價已大有提升,請自本函送達之翌日起每月增加給付租金5萬元等旨,藉此使甲、乙間自乙收受該函之翌日起發生法律上調整租金之效力
CA車為甲、乙所共有,為請求回復共有物,甲一人為原告,列丙為被告,主張丙為無權占有人,訴請判決命丙將A車返還於甲及乙二人(本訴訟)。本訴訟經確定判決甲勝訴後,丁有意主張其於本訴訟繫屬後從丙善意取得A車所有權時,得向甲、乙及丙同時寄發存證信函載明:本人(丁)不知本訴訟繫屬情事,已在中古車買賣市場善意買受A車而取得所有權,所以本訴訟之確定判決所生效力不及於本人(丁)等旨,藉此使甲、乙、丙及丁等人間之法律關係終局確定
D某大學同學會已經辦妥法人登記在案,其會員甲有意主張該同學會於某年月日所作成之某項大會決議在召集程序上有重大瑕疵而得予以撤銷時,得起訴列該同學會為被告、其理事長乙為法定代理人,聲明求為判決:該決議應予撤銷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撤銷社團法人總會決議應以該法人為被告提起形成之訴。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民法第56條第1項規定,總會召集程序有瑕疵時,社員得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此為形成之訴,應以該社團法人為被告,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應訴。

考點:抵銷抗辯與反訴考點:租金增減請求權考點:既判力主觀範圍與第三人異議之訴考點:總會決議撤銷之訴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