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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71單選題

民法第56條第1項關於社團總會決議得撤銷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須總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
B撤銷權之行使,須以意思表示為之
C須自社員知決議有得撤銷之原因時起,3個月內為之
D須以社團法人為行使撤銷權之相對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民法§56 I 撤銷總會決議須『出席社員當場異議+3個月內訴請法院』,相對人為社團法人。

為什麼答案是 D

撤銷社團總會決議之訴為形成之訴,被告(相對人)為該社團法人本身,而非其他社員或董事。通說實務見解一致。

考點:程序 vs 內容考點:形成之訴考點:除斥期間考點:訴訟當事人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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