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夫、乙妻於民國90年結婚,婚後住臺東,95年生女丙,98年乙攜丙至娘家嘉義居住工作,甲、乙二人聚少離多,感情生變,乙於105年向嘉義地方法院起訴請求裁判離婚。有關離婚之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離婚訴訟繫屬中,甲想起夫妻結婚時,並未宴客亦無公開儀式,僅自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故至臺東地方法院起訴確認甲、乙間之婚姻無效,臺東地方法院應裁定停止訴訟,以免與嘉義地方法院之前開離婚裁判互相矛盾
B嘉義地方法院判決准甲、乙離婚,甲並未上訴,該離婚判決確定後,甲才想起結婚時,並未宴客亦無公開儀式,故至臺東地方法院另行起訴確認甲、乙間之婚姻無效,臺東地方法院應就甲、乙之婚姻是否有無效事由,為實體審理
C乙以甲、乙間未共同生活長達7年,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提起離婚訴訟,嘉義地方法院對此訴訟有管轄權正確答案
D本件離婚訴訟繫屬中,甲因意外死亡,此時離婚訴訟程序當然停止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