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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類科共用卷
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724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得作為和解之對象?

A婚姻關係是否成立正確答案
B特定身分所生的財產關係
C已經法院確定之法律關係,當事人實際上仍有爭執
D無體財產權關係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身分關係本身(如婚姻是否成立)涉及公益與身分法定性,不得成為和解標的;僅身分所生之財產關係可和解。

為什麼答案是 A

婚姻關係是否成立屬純粹身分關係,關乎公益與身分法定主義,當事人不得任意處分,自不得為和解之標的,只能循婚姻無效或撤銷之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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