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757單選題

關於共同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就他人間之訴訟,對其訴訟標的之全部或一部,為自己有所請求者,如未於第一審或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以其當事人兩造為共同被告,向本訴訟繫屬之法院起訴者,即不得再另行起訴
B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共同訴訟人中一人提起合法上訴,其上訴效力及於全體正確答案
C共同訴訟人中一人有訴訟裁定停止之原因者,法院應依職權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停止期間最長以4個月為限
D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而應共同起訴,如其中一人拒絕同為原告而無正當理由者,法院應依職權命該未起訴之人於一定期間內追加為原告,逾期未追加者,視為已一同起訴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必要共同訴訟中,一人提起合法上訴,效力及於全體(民訴§56第1款)。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訴§56第1款:必要共同訴訟中,共同訴訟人之一人之行為有利於共同訴訟人者,其效力及於全體。上訴屬有利行為,故一人合法上訴,全體均受上訴效力拘束。

考點:主參加訴訟考點:必要共同訴訟考點:訴訟停止考點:強制追加原告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