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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7 年第 31 題單選題考點:履行協議之訴考點:雙務契約聲明

甲、乙共有土地一宗,面積200坪,應有部分各為二分之一。甲、乙口頭同意將共有土地依東西方向,平均分割為100坪,甲取得東邊之100坪,乙取得西邊之100坪,並經測量分別為測量圖之A、B部分。嗣後,甲認為應依南北方向平分,方為公平,故不願履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以甲為被告,訴請法院判決:甲、乙應協同辦理各取得如測量圖所示A、B部分之分割登記正確答案
B乙得以甲為被告,訴請法院判決:甲應協同乙辦理乙取得如測量圖所示B部分之分割登記
C乙得以甲為被告,訴請法院判決分割共有土地,並應依測量圖所示方法分割
D甲得以乙為被告,訴請法院判決分割共有土地,並應依南北方向平分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共有物分割協議成立後,共有人受其拘束;一方不履行時,他方應提起「履行分割協議之訴」,而非裁判分割之訴。

逐選項解析

A乙得以甲為被告,訴請法院判決:甲、乙應協同辦理各取得如測量圖所示A、B部分之分割登記履行協議之訴✓ 正確
甲乙已達成口頭分割協議(債權契約),協議有效。甲不履行時,乙應提起「履行分割協議之訴」,聲明兩造協同辦理分割登記。
B乙得以甲為被告,訴請法院判決:甲應協同乙辦理乙取得如測量圖所示B部分之分割登記雙務契約聲明✕ 錯誤
分割登記屬雙務契約,聲明應涵蓋全體共有人取得之部分,僅請求辦理乙之B部分登記,不符法理與實務。
C乙得以甲為被告,訴請法院判決分割共有土地,並應依測量圖所示方法分割✕ 易錯陷阱
D甲得以乙為被告,訴請法院判決分割共有土地,並應依南北方向平分✕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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