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乙女為夫妻,有子女丙、丁、戊三人。甲生前因丙結婚給與50萬元;因丁結婚給與40萬元;因戊營業而給與100萬元;於乙出國旅遊時給與20萬元。關於歸扣權利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為歸扣權利人,丙、丁、戊則否
B乙、丁為歸扣權利人,丙、戊則否
C乙、丙、丁為歸扣權利人,戊則否
D乙、丙、丁、戊均為歸扣權利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1173條之歸扣,權利人為全體共同繼承人。乙(配偶)、丙丁戊(子女)皆為繼承人,故均為歸扣權利人,各自依應繼分受歸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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