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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94單選題

關於法人之總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社團法人得透過總會決議解散社團,不必附具理由正確答案
B總會決議之內容如有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社員得請求法院撤銷該決議
C變更章程應有全體社員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社員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
D每位社員皆具有總會召集之權限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社團法人基於自治原則得隨時決議解散,不須附理由。總會決議「內容」違法為無效,「程序」違法為得撤銷,兩者法律效果切勿混淆。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民法第57條規定:「社團得隨時以決議解散之。」基於社團自治原則,社團法人之存續與否由社員大會決定,解散決議並不以附具理由為必要,故本選項正確。

考點:社團解散考點:決議瑕疵考點:變更章程考點:總會召集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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