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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959單選題

下列事項,何者應由當事人負舉證責任?

A事實於法院已顯著者
B法院職務上所已知之事實
C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自認者
D法院就其所不知之外國法規認無必要依職權調查者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民訴法第278、279、283條:顯著事實、職務已知、自認皆免舉證,僅外國法不知時當事人須協力舉證。

為什麼答案是 D

民訴法第283條,外國法為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對象,但法院不知時,當事人有協力義務,應負舉證責任。此為舉證責任例外。

考點:顯著事實免證考點:職務已知免證考點:自認免證考點:外國法舉證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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