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967單選題

甲將坐落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管轄區域之 A 地出租予乙使用,並於租賃契約合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嗣甲於租約到期後,即依租賃契約法律關係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乙返還 A 地。下列訴訟,何者不得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合併提起?

A併依租賃契約關係,請求乙給付積欠之租金
B併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乙返還 A 地正確答案
C併依消費借貸法律關係,請求乙返還 1 年前之借款
D併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乙返還租約到期後繼續占有 A 地之相當於租金之利益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合意管轄僅拘束當事人間之債權關係;不動產物權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不得合意排除。

為什麼答案是 B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屬不動產物權爭執,依民訴法第10條第1項為專屬管轄,須由不動產所在地(臺北地院)管轄,當事人不得以合意變更,故不得併向士林地院起訴。

考點:合意管轄範圍考點:專屬管轄考點:客觀訴之合併考點:債權請求非專屬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