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名貴秋田犬一隻,價值新臺幣(以下同)10 萬元,某日秋田犬出門後一直沒有回來,甲乃在社區公布欄公告,懸賞尋獲該秋田犬者,致贈 1000 元。乙不知有公告,但從撿到的秋田犬項圈得知其為甲所有,乃立即將該秋田犬還給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向甲請求拾得遺失物之報酬正確答案
B甲公告懸賞之行為為事實行為,不論乙是否有看到公告,甲均要支付 1000 元給乙
C乙沒看到公告,甲不用給乙 1000 元
D懸賞廣告為契約之一種,須對特定人為之始有效力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805條第2項,拾得人對於物之所有人有報酬請求權(現行法為物價值1/10以下)。此為法定請求權,與懸賞廣告無關,乙有無看到公告皆可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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