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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936單選題

有關地上權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之情形?

A土地所有權讓與時,已預付之地上權地租
B約定地上權之使用方法
C不得讓與地上權之約定
D未定有地租之地上權人拋棄地上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地上權『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限於 ABC 三種特約;D 為未定地租之單純拋棄權,不涉對抗第三人問題。

為什麼答案是 D

民法第834條: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但有支付地租者另有規定。此為拋棄權之行使,非『約定事項』,不涉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考點:預付地租考點:使用方法約定考點:不得讓與約定考點:拋棄地上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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