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承攬之危險負擔,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工作物於定作人受領遲延中毀損滅失,承攬人不得請求其已服勞務之報酬
B定作人受領工作後,工作物毀損滅失,定作人有給付報酬的義務正確答案
C定作人受領工作前,工作物因定作人所供給材料之瑕疵而毀損滅失者,雖承攬人已告知瑕疵,仍不得請求其已服勞務之報酬
D定作人所供給之材料,因不可抗力而毀損滅失者,承攬人仍應負責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 508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工作毀損、滅失之危險於定作人受領前由承攬人負擔。反之,受領後危險即移轉給定作人,若工作物毀損滅失,定作人仍有給付報酬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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