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924單選題

關於承攬之危險負擔,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工作物於定作人受領遲延中毀損滅失,承攬人不得請求其已服勞務之報酬
B定作人受領工作後,工作物毀損滅失,定作人有給付報酬的義務正確答案
C定作人受領工作前,工作物因定作人所供給材料之瑕疵而毀損滅失者,雖承攬人已告知瑕疵,仍不得請求其已服勞務之報酬
D定作人所供給之材料,因不可抗力而毀損滅失者,承攬人仍應負責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承攬契約的危險負擔以「受領」為分界點。受領前由承攬人負擔,受領後或定作人受領遲延時,危險移轉由定作人負擔。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法第 508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工作毀損、滅失之危險於定作人受領前由承攬人負擔。反之,受領後危險即移轉給定作人,若工作物毀損滅失,定作人仍有給付報酬之義務。

考點:受領遲延之危險負擔考點:危險負擔移轉考點:定作人材料瑕疵考點:材料之危險負擔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