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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0928單選題

甲將自有土地一宗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乙,供其作為興建各種運動設施之用,其後,甲又將上述土地地下若干公尺之一定空間設定區分地上權於丙,供其埋設瓦斯管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區分地上權之設定,無須獲得乙之同意
B丙行使區分地上權若妨害乙之普通地上權時,乙得對之行使地上權之物上請求權
C區分地上權之設定,若獲得乙之同意時,丙之區分地上權優先於乙之普通地上權
D乙之普通地上權已成為區分地上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區分地上權設定於既存地上權時,普通地上權不會因此變成區分地上權,兩者併存。

為什麼答案是 D

普通地上權與區分地上權為不同類型的用益物權,前者及於土地全部,後者僅及於特定地下或地上一定空間。縱使事後設定區分地上權,乙之普通地上權仍為普通地上權,不會「變成」區分地上權。本敘述錯誤,即為應選答案。

考點:設定要件考點:物上請求權考點:優先效力考點:權利類型獨立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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