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保安處分之敘述,依目前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A保安處分係針對受處分人過去之危險性所為之處置,以達教化之目的,為刑罰之補充制度,因此,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得與刑罰互相折抵正確答案
B對於受感化教育、監護、禁戒、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者,得按其情形以保護管束代替之
C對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又同時具有外國國籍(即俗稱擁有雙重國籍)之人,無適用驅逐出境規定之餘地
D監護處分係以因精神障礙而成為無責任能力或限制責任能力之人為對象,若認為有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得於刑之執行前或執行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
A正確答案
反向題找錯的:保安處分針對『未來』危險性而非『過去』,且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不得與刑罰互相折抵,A敘述雙錯。
為什麼答案是 A
雙重錯誤:保安處分係針對受處分人『將來』之危險性所為之特別預防處置,非『過去』危險性;且保安處分與刑罰目的不同,實務見解認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不得』與刑罰互相折抵。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反向題找錯的:保安處分針對『未來』危險性而非『過去』,且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不得與刑罰互相折抵,A敘述雙錯。
保安處分本質=防範『未來』危險性,且與刑罰目的不同不能折抵,看到「過去危險性」「得折抵」直接抓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雙重錯誤:保安處分係針對受處分人『將來』之危險性所為之特別預防處置,非『過去』危險性;且保安處分與刑罰目的不同,實務見解認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不得』與刑罰互相折抵。
B✕
依刑法第92條,第86條至第90條之處分(含感化教育、監護、禁戒、強制工作),按其情形得以保護管束代之,敘述正確。
C✕
驅逐出境對象為外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縱同時具外國籍)仍為本國人,無驅逐出境規定之適用餘地,此為實務見解,敘述正確。
D✕
監護處分係針對因精神障礙成為無責任能力或限制責任能力之人,有再犯或危害公安之虞時,得於刑之執行前或執行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符合刑法第87條規定,敘述正確。
刑罰 vs 保安處分核心區別
| 項目 | 刑罰 | 保安處分 |
|---|
| 處罰基礎 | 過去之罪責 | 將來之危險性 |
| 主要目的 | 應報、一般預防 | 教化、特別預防(防再犯) |
| 是否可互相折抵 | — | 拘束人身自由者原則不得與刑罰折抵 |
| 得否以保護管束替代 | 不適用 | 第86-90條處分得以保護管束代之 |
A選項把保安處分的本質從『針對將來危險性的特別預防』偷換成『針對過去危險性』,並錯誤宣稱可與刑罰互相折抵。實務見解認為刑罰與保安處分性質、目的不同,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原則上不得與刑罰折抵,考生易被『補充制度』一詞誤導而放過此選項。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