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討債集團打電話到向地下錢莊借錢的小吃店家,對於店家主人告以:若未能於3天內繳息還錢,生意就不要做了。法庭上檢方提出上述通話監聽「錄音帶之內容」及其「譯文」用以證明恐嚇行為。對於前述兩項得為證據之「錄音帶之內容」及其「譯文」,法院應如何進行證據調查。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對於「錄音帶之內容」,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64條第1項所定物證之調查程序進行證據調查
B對於「錄音帶之內容」,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64條第2項文書證物之調查程序進行證據調查
C對於「譯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65條第1項書證之調查程序進行證據調查正確答案
D對於「譯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65條之1準用書證之調查程序進行證據調查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