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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0742單選題

暴力討債集團打電話到向地下錢莊借錢的小吃店家,對於店家主人告以:若未能於3天內繳息還錢,生意就不要做了。法庭上檢方提出上述通話監聽「錄音帶之內容」及其「譯文」用以證明恐嚇行為。對於前述兩項得為證據之「錄音帶之內容」及其「譯文」,法院應如何進行證據調查。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對於「錄音帶之內容」,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64條第1項所定物證之調查程序進行證據調查
B對於「錄音帶之內容」,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64條第2項文書證物之調查程序進行證據調查
C對於「譯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65條第1項書證之調查程序進行證據調查正確答案
D對於「譯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65條之1準用書證之調查程序進行證據調查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錄音帶屬準文書,依§165-1調查;譯文已轉為書面,依§165第1項書證宣讀調查。

為什麼答案是 C

「譯文」是將錄音內容轉為文字的書面資料,性質上就是書證,應依§165第1項由審判長向當事人宣讀或告以要旨,進行書證調查程序。

考點:物證程序誤用考點:文書物證混淆考點:譯文屬書證考點:準文書適用對象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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